为此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专门印发通知,要求各地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填报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报送系统”,自2018年第三季度开始,每季度通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,包括各市制定实施方案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、制定配套文件、开展案例实践等情况,以此督促各市加快制度改革进程,确保到2020年,在全省构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,真正做到“环境有价,损害担责”。关于目标,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规定了空气质量的约束性指标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了更高要求:大幅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,进一步明显降低PM2.5浓度,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,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。下一步改善目标要进一步深入论证,有的地方可能要提高要求,与人民的期盼相符合。